屏東地檢署嚴查速辦臺灣黑熊遭獵殺案

保七總隊第八大隊會同屏東林區管理處、屏東縣里港分局偵查隊前往查緝,於八日晚間在屏東縣霧台鄉查獲保育類野生動物臺灣黑熊及臺灣野山羊屍體各一具。(記者蔣謙正翻攝)

記者蔣謙正、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八日晚接獲警政署保七總隊第八大隊通報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台灣黑熊遭獵殺訊息,旋由民生專組主任檢察官張鈞翔與檢察官周甫學指揮偵辦,發現屏東縣霧台鄉隘寮北溪有一頭台灣黑熊遭民眾獵捕,經警政署保七總隊第八大隊會同屏東林區管理處、屏東縣里港分局偵查隊前往查緝,於八日晚間在該民眾位於屏東縣霧台鄉住處搜索,當場在其住處冰箱中起獲保育類野生動物台灣黑熊及台灣野山羊屍體各一具、台灣水鹿腳十四支、水鹿頭標本一只及土製獵槍一把。前述證物經專案小組帶回初驗,其獵殺動機及相關案情仍有待釐清,承辦檢察官訊後諭知該民眾二十萬元交保候傳。

保七總隊第八大隊等八日晚間在屏東縣霧台鄉,查獲保育類野生動物臺灣黑熊及野山羊等,屏東地檢署嚴查速辦。(記者蔣謙正翻攝)

屏東地檢署提醒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者,可處六個月至五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二十萬至一百萬元罰金,切勿以身試法;如有刻意違法獵殺保育類動物者,該署必將嚴查速辦,如心存僥倖破壞生態保育,同時將面臨追訴及刑責。該署亦呼籲民眾應遵守相關狩獵規範,兼顧文化與野生動物保育平衡,以確保山林野生動物生態永續平衡發展。

屏檢也特別提供相關照片,強調依照偵查不公開辦法原則上偵查中證物不得公開,惟與「公共利益維護」有關得適度公開。經請示後,考慮台灣黑熊及其他保育動物彌足珍貴且逐年減少,一方面考量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為喚起國人切勿為了食用或收藏加以購買,間接促使民眾獵殺之誘因,另一方面也藉由民間力量協助監督,有無在市面或山產店見過該等動物屍體或局部軀體,得以及時勸阻或報警,有適度公開照片之必要,因此提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