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春生/雲林報導
私立大成商工前校長陳秀娟及丈夫黃曙曜涉嫌背信、業務侵占及偽造文書等案,雲林地方法院五日宣判,黃曙曜依行使偽造私文書、業務侵占等罪,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四月;陳秀娟依背信、業務侵占等罪,被判應執行有期徒刑二年八月。兩人其餘被訴部分皆判無罪。
雲林地院審理認為,黃曙曜(創辦人黃立雪之子)利用向大成商工債權人取回的已清償支票,假冒債權人名義聲請支付命令,經地院核發總額達一億餘元,並因未聲明異議而確定。
黃曙曜雖曾協助大成商工解決財務問題,但其債權額度僅七千九百萬餘元,大成商工因此背負二千四百萬餘元虛增債務損害;陳秀娟在過程中,任由黃曙曜僭行校長職務,並實際簽核部分虛增債務的支出傳票,兩人被認定屬背信罪的共同正犯。
另黃、陳以職務之便,自大成商工提領資產清償非大成商工債務,三筆債務金額合計達三千三百萬餘元,法官因而認定二人共犯業務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