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糧署輔導檳榔廢園轉作 全年皆可受理申請

記者張瑞惠/南投報導

為預防口腔癌症發生,農糧署配合中央癌症防治政策及維護國民健康,研提「一一二/一一五年檳榔廢園及轉作方案」,鼓勵檳榔廢園轉作,舉凡平地或山坡地種植檳榔之農牧用地皆可參與檳榔廢園及轉作,受理時間為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起至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全年皆可申請,有意願申請的檳榔農友可攜帶身分證及農地所有權狀等資料,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農糧署說明,農友可選擇廢園轉作同時進行或先種植轉作作物再廢園,參與檳榔廢園每公頃可補助十五萬元,倘又轉作推薦作物,在山坡地範圍內可再補助田間管理費每公頃十萬元,合計補助二十五萬元;山坡地範圍外補助田間管理費每公頃五萬元,合計補助二十萬元;目前推薦作物包括油茶、油柑、綠竹筍、茶等十九項作物,任農友選種。

農糧署表示,為順利推動輔導檳榔農友廢園轉作,訂於本月十二日起在屏東及嘉義主要產區辦理五場次檳榔廢園轉作推廣說明會,說明檳榔廢園轉作政策及轉作物產業輔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