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近3成比特犬未絕育 明年3月起最高開罰50萬元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比特犬傷人事件頻傳,屏東縣府清查仍有將近三成飼主未替所飼犬隻完成絕育,明年三月起比特犬禁養上路,屆時未登記及未絕育者最高可重罰五十萬元。

農委會依據動保法,將比特犬、美國比特鬥牛犬及史大佛夏牛頭犬納管,禁止其輸出、入及飼養繁殖,新規定將在明年三月一日起正式生效。

屏東縣府農業處表示,著手清查轄內已寵物登記比特犬,截止十二月八日止,登記在養比特犬共五百七十二隻,絕育率已由五月清查時的百分之二十三提升至七十三,但仍有將近三成飼主未替所飼犬隻完成絕育。

農業處長鄭永裕說,依照動物保護法規定,除特定寵物繁殖業者以外的飼主皆須替所飼養之犬貓絕育,違者最高可裁處二十五萬元罰鍰,明年三月起飼養未登記比特犬,最高處二十五萬元罰鍰,且得沒入該犬隻,兩項合計最高可裁罰五十萬元。

鄭永裕呼籲,目前已登記在養中比特犬飼主應儘速替所飼犬隻絕育,且遵守農委會公告的「具攻擊性寵物及其出入公共場所該採取的防護措施」避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