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28項新措施明年起陸續實施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明年元旦起陸續實施二十八項新措施,其中新北市推行的新措施有二十四項,配合中央實施新措施四項,將持續從制度面與服務面進行變革與精進,提供民眾更優質及便利的生活。

市府表示,有關福利及補助方面,一月起,新北市調整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增列設籍新北五十五至六十五歲且經社會局核定為低收入戶原住民長者為醫療補助計畫第五類補助對象;五層樓以下集合住宅增設昇降設備補助及獎助示範方案延長至一一五年底,最高可申請三百六十萬元;設籍新北市民及其配偶婚後孕前健康檢查,新增女性披衣菌抗體及甲狀腺刺激素二項檢查。

在提升交通便利及安全方面,三月至五月將陸續啟用中和區佳和公園、新店區綠湖公園及板橋區五權公園等三處公園地下停車場,共可提供九百八十八格汽車停車位及一百九十七格機車停車位;二百六十處維生道路路口將於三月完成安裝不斷電系統(UPS)設備,以維持救災動線行車秩序及路口通行安全。

在維護居住安全方面,一月起,八層樓以上、未達十六層樓集合住宅必須每三年辦理一次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未依規定申報者,將面臨六萬以上、三十萬以下罰鍰;「新北市政府處理防災型建築鑑定作業要點」修正第四點,放寬申請人資格,不限制擔任申請人之都市更新會核准立案時間點,且針對完成鑑定,但市府未有檔管資料或未有高氯離子數據案件可重新申請鑑定,鑑定受理期間延長至一一六年底。

配合中央政策推行,自元旦起,取消公共及準公共化托育費用補助及未滿五歲育兒津貼排富限制;修正「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擴大補助項目,並調高部分補助項目金額;因應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十八歲,房屋稅、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權益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