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湯朝村∕嘉義報導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執行酒駕案件,嘉義縣朴子市趙姓義務人曾參選里長,落選後酒駕罰鍰九萬元,但他不繳,今年趙男再次參選里長,執行人員得知,立即扣得趙男參選的選舉保證金五萬元抵繳。
嘉義分署指出,趙男曾酒後騎乘他人機車,被警方查獲酒駕,且是五年內被二度查獲酒駕,被裁罰酒駕罰鍰九萬元。執行人員先通知趙男繳納,但他不予理會。
趙男今年再次參選里長,明明有錢參選,卻不繳酒駕罰鍰,執行人員因此查扣趙男本次參選的選舉保證金五萬元抵繳,不足的四萬元將再調查義務人財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