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冒低溫埋伏緝獲3毒販 兩百萬贓款遭扣斷金流

屋內起獲毒品愷他命30公克及鎮暴槍等證物,現場並查扣現金225萬餘元疑似為販毒所得。(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提供)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日前循線追查獲悉,有不法集團在新北地區從事販毒行為,經過長期蒐證,在掌握相關事證後,鎖定朱姓(28歲)、張姓(28歲)及彭姓(28歲)男子等3人涉案,警方於本月初持拘票、搜索票在犯嫌住家樓下埋伏,趁朱姓男子外出溜狗時將其逮捕,同時拘捕張男、彭男到案,並在其住處起獲毒品愷他命、鎮暴槍及新台幣225萬元疑似販毒不法所得,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指出,警方調查,28歲朱姓男子曾於111年8月間,遭新店分局在新店區中央路大樓內查獲持有1,300包毒品咖啡包及重達3公斤毒品愷他命,當時警方懷疑其背後應有不法集團在從事販毒行為,經新北市刑警大隊重案組與新店分局持續追查,發現朱男在交保後,仍有從事不法活動跡象,立即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針對朱男行蹤進行地毯式長期蒐證,調查發現,朱男與張男、彭男等3人另起爐灶,在新店區承租套房做為販毒據點。

刑事警察大隊表示,警方在掌握朱男等3人販毒事證後,見時機成熟,在本月初即持拘票、搜索票部署行動,但朱男相當謹慎,行蹤極為飄忽不定,時值北部地區寒流期間,員警冒著低溫在朱男等人經常出沒地點埋伏,趁朱男在新店區自立街租屋處要出外遛狗時一擁而上將其控制,同時兵分多路進行搜索,從屋內起獲毒品愷他命30公克及鎮暴槍等證物,現場並查扣現金225萬餘元疑似為販毒所得。

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提醒,販毒為國際重罪,現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者,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罪責相當嚴重,呼籲切勿涉法以免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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