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東鎮長的丈夫辱罵對手 法院判罰2萬

羅東鎮長吳秋齡的夫婿魏炎輝,辱罵競選對手黃適超,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罰2萬元。(記者林坤瑋翻攝)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二0二二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民進黨羅東鎮長候選人黃適超,被競選對手國民黨羅東鎮長吳秋齡的夫婿魏炎輝,辱罵「…我的懶鳥啦」、「…X恁老母」、「…毋成囝」,而提出告訴。宜蘭地方法院判決,魏炎輝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二十日,如易科罰金,以一千元折算一日。

判決書指出,魏炎輝擔任某社區協會理事長,該協會111年10月2日晚間在味芳餐廳辦理活動聚餐。魏認為,黃適超未受邀請,卻於晚間六時多時,以鎮長候選人身分到場向賓客拜票,而心生不滿,竟於餐廳內公然以台語辱罵「…我的懶鳥啦」、「…幹恁老母」、「…毋成囝」。黃適超認為,相關字詞足以貶抑人格及個人尊嚴,致使他的名譽受損,向魏炎輝提告公然侮辱。

宜院審理期間,魏炎輝坦承不諱,法官認為,魏炎輝僅因不滿黃適超未受邀請即至其活動拜票,竟在不特定人得以共見共聞的餐廳內謾罵侮辱,且迄今未能與黃適超達成和解或取得諒解,所為非是,但兼衡魏炎輝已坦承犯行、生活態樣、犯罪動機、目的、手段與造成黃適超名譽侵損程度等情狀,量處拘役二十日,如易科罰金,以一千元折算一日。

魏炎輝說,審理期間,都認了。做過的事會承擔起來,自認做了很不好的示範,年紀雖一大把,也有在改進,會交付罰金,不會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