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警局蘆洲分局員警1月31日16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於五股區成泰路三段見一自小客貨警示燈故障,警方向前攔查,經檢測該人酒測值0.18,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依規定開單扣車;另相隔1小時於西雲路上見一駕駛騎乘普重機車看到警方後隨即停靠路旁,警方盤查後發現該人身上有濃厚酒味,酒測後酒測值達0.61MG/L,已涉嫌刑法公共危險罪,蘆洲警方發現2人誤以為喝藥酒不會構成酒駕,發現酒測後酒測值超標是悔不當初。
蘆洲警分局指出,坊間常有民眾為工作提神、暖身飲用藥酒,雖藥酒含中藥成分可能有強身健體之功效,但同時也有酒精成分,若飲用後駕駛車輛,有可能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此次酒駕犯嫌見警方巡邏,隨即停靠路旁為躲避警方查緝,不料此舉反而引起警方懷疑,警方向前盤查果不其然發現該犯嫌身上有濃厚酒氣,向其告知酒駕相關罰則後對其實施酒測,經檢測酒測值已高達0.61 MG/L,明顯超過法定標準值0.25,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新北地檢偵辦。

蘆洲警分局表示,警方年假期間就查獲了8件汽機車酒駕及1件電動車酒駕,於今年01月共查獲22件酒駕,移送17人並查扣22部汽機車,總罰鍰高達231萬元新台幣,本次查獲的2件酒駕案件,非為一般民眾認知的餐會酒駕,飲用藥酒以致酒測值超標,類似的情形還有燒酒雞、薑母鴨等酒精之料理,雖經過烹煮後,仍有可能有酒精成分殘留,抑或是晚上飲酒後隔日清晨自覺酒退,實際上身體內仍有酒精殘留,此時上路仍有可能有酒駕事實,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危險。
蘆洲警分局強調,警方將持續加強酒駕取締勤務,以強勢執法手段,捍衛民眾用路安全,呼籲民眾為避免酒後駕車發生事故,請多加利用酒後代駕服務,亦請勸告身旁友人勿酒後駕車以免連坐處罰,避免造成家庭破碎及荷包失守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