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農糧署十日舉行「農產品初級加工場‧昂首闊步向前行」記者會,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宣布,「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修正案三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預定年底施行,相關辦法儘速上路。農糧署估約五百家現有初級加工農民明年可申請場證。
陳吉仲說明,「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增訂第十八條,之下草擬「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辦法」,規範向地方政府申請取得「初級加工場登記證」的申請人須是農民或農民團體,須取得四十小時加工技術及食安教育訓練及格證書,水產類要再增加三十小時教育訓練。
他並強調,農地上的合法農產品加工設施,加工作業樓地板上限為二百平方公尺;未來這類產業權責由農委會主管。
農糧署長胡忠一補充,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規定,都須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第一、二章,讓初級加工品因為納管,食安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