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四十歲黃姓男子二月初在捷運市府站電扶梯見前方一妙齡女郎穿著短裙,竟拿手機偷拍裙底風光,因過於興奮不慎碰到該女子大腿,女子查覺轉身查看時,黃男急忙逃逸無蹤,被害人向捷警報案後,警方調閱監視畫面,竟發現黃嫌在逃走後又回到現場看報案,疑是觀察有無留下證據或是有目擊者,捷警遂在黃嫌常出沒的站點埋伏,日前將他逮捕依妨害秘密、性騷擾防治法函移信義分局續辦。
警方表示,二月初,有女子向捷運警察報案指稱,在捷運市政府站搭手扶梯時,遭人偷拍及性騷擾,捷運警察隊調查發現,嫌疑人跟隨被害人上扶梯後,隨即移動到女子身後以手機偷拍,卻不慎碰到該女子大腿,女子察覺後該男子立即逃逸,報案人認為隱私遭侵犯堅持提告。
捷警依據該犯嫌衣著特徵,調閱站內外數十支監視器鏡頭發現,犯嫌於案發後還返回詢問處,觀察被害人向警方報案情況,疑似查看有無留下證據或是目擊證人。警方隨後在偷拍男子常出沒地點埋伏守候,日前查獲黃姓犯嫌,偵訊後依涉嫌妨害秘密、性騷擾防治法函移信義分局續辦。
捷警表示,一一年一月至一一二年一月捷運系統內發生的妨害秘密案件共計六十一件,約占捷運系統內刑案比例百分之十四點三,經分析此類犯案手法通常是於捷運手扶梯或廁間、車廂擁擠處,以手機或針孔設備竊錄他人隱私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