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開放申請 最高補助2萬元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新竹市政府持續關懷經濟弱勢家庭學生就學權益,特別辦理「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凡持有竹市區公所今年度核發最新低收入戶證明書、年滿二十五\歲(含)以下在學學生,備齊所需資料於三月十日至三十一日前往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即可補助國小學生五千元、國中學生七千元、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至三年級)一萬四千元、大專院校(含五專四至五年級)二萬元。

教育處提醒,民眾申請低收助學金時,應備齊公所核發之最新低收入戶證明書、及國中小生請檢附有蓋註冊章之學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高中以上請檢附學生證或註冊證明書、有效之受款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等。文件皆可在「新竹市教育網」下載,請民眾先行填妥申請表及核章後,再至區公所辦理。

另為簡化申請流程,可由申請人於申請表中勾選戶籍資料查詢同意書項目,委託區公所業務窗口代為查調戶籍資料,減化應備資料。

市府也提醒,低收助學金一學期只有一次申請期程,請務必於期限內至區公所申請,逾期不予受理。惟若有已領有公費就學補助,以不重複核給為原則:就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師資培育校院、各類進修學分班、在職專班、補習學校等不核發。延長修業年限、重修或補修者亦不得申請。

民眾若有任何申請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之相關問題,歡迎電洽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或三區區公所民政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