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中和警分局秀山派出所2月28日12時4分接獲一名62歲男子報案,指稱詐騙集團以「高獲利、低風險」之投資股票為由,慫恿其將積蓄新台幣700餘萬提出,並將派遣證券業務員前往收取現金協助購買飆股。
中和警分局指出,秀山派出所員警獲悉後,協調被害人與詐騙集團約定3月2日10時許至家中佯裝付款,另指派副所長潘宗麟、警員周秋燁、王鈞禎等3員前往被害人住處埋伏,當場查獲謝姓車手,經警詢後謝男坦承犯行不諱,並供稱取得贓款後,將交付予集團收水。
中和警分局表示,員警得知收手水特徵後,旋即前往謝男接應地點景平路278巷口,當場逮捕收水李姓男子(20歲)。總計查扣謝姓車手攜帶之現金新台幣9,596元、手機3支、證券印章2顆、投資印章2顆、證券證件1張及收據1本等證物,訊後依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移請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