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鄭姓男子酒駕被員警攔查測試檢定酒精濃度逾標準值,被罰一萬五千元,加上他另欠繳兩個年度健保費,合計近兩萬五千元,逾期不繳納,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查扣其存款及保單,鄭男的妹妹十九日到場幫他繳清欠款。
台南分署執行人員查得鄭男(五十四歲)有存款及保單可供執行,乃立即核發執行命令扣押鄭男之存款,先扣得存款一萬五千餘元,接著另扣押鄭男一張值價七萬元保單,並於執行解約前,先通知鄭男表示意見。
鄭男妹妹來電表示,鄭男在工地上班,酒駕被裁罰不敢告訴家人,因被扣押的帳戶是她在使用,她因無法提款,而且保險公司通知她保單被扣押,家人才知悉此事,她會幫鄭男處理欠款。
台南分署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並按時繳納各項稅費罰鍰,如果不慎違規或一時遺漏,亦應於繳納期限屆滿前自行繳納交通罰鍰及費用,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