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聯華食品彰化廠火警釀八人死亡、十四人輕重傷,彰化地檢署二十八日傳訊蔡姓防火管理人、現場主管鄭姓課長等人,訊後認為兩名被告涉犯過失致死罪嫌,均諭知三十萬元交保。
聯華食品彰化廠二十五日大火釀二十二人送醫,當天經醫院搶救後為七死、十五傷;二十七日再有一名菲律賓籍女移工傷重不治。另外,四十三歲顏姓男員工傷勢嚴重,經插管搶救及轉院,二十九順利自彰基出院;顏男表示,當時警報器大響,大火及濃煙竄燒進來,等到清醒已躺在醫院病床。
彰化地檢署二十八日下午傳訊工廠蔡姓防火管理人、現場主管鄭姓課長等人,釐清案發過程以及有無人為疏失等情節,訊後認為被告兩名被告涉犯過失致死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尚無羈押必要,均諭知以三十萬元交保。
另外,彰化縣建設處調閱資料發現,聯華食品彰化廠去年未進行建築物公安檢查申報已違法,將開罰六萬至三十萬元,並要求限期改善及補辦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