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健保署十六日預告健保門診藥品與急診部分負擔調整方案。根據規劃,未來民眾就醫,在區域醫院和醫學中心,藥品部分負擔至多付三百元;急診方面,在診所和地區醫院一百五十元,醫學中心七百五十元,新制預計七月一日上路。
健保部分負擔新制原訂去年五月中上路,但受疫情影響而延宕。衛福部長薛瑞元十六日表示,衛福部會在這兩天完成預告,預告期共三十天。若外界無重大意見,藥品、急診部分負擔就會在七月一日上路。
健保署表示,目前部分負擔藥品規定與先前公布內容一致,急診則調整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原則維持現狀收費,但醫學中心一律收取五百五十元,現行檢傷分類三至五級標準,均低於新制收費,以保障弱勢就醫。
以門診藥品來說,在一般藥品方面,基層診所、地區醫院藥費一百元以下免收,其餘按費用比率以二十%分級距收取,上限二百元,但區域醫院、醫學中心調整為藥費一百元以下收十元,其餘按二十%收取,上限三百元。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部分,除基層診所維持三次調劑均免收外,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調整為第一次調劑比照一般藥品收費,第二次以後免收。
急診部分負擔部分,現行依照醫院層級、檢傷分類收取,基層診所與地區醫院不分類均為一百五十元,區域醫院不分類三百元,醫學中心則是檢傷分類一、二級四百五十元,三、四、五級五百五十元。新制為基層診所與地區醫院不變,區域醫院調整為四百元,醫學中心調整為七百五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