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部分民眾會攜帶或購買少量來自外國的蔬果、木材等入境,違反植物檢疫措施,考量部分違規情節輕微,農委會防檢局擬定情節輕微認定及減免處罰標準草案,五月二十六日起預告六十天。
防檢局植物檢疫組長翁壹姿表示,因有些旅客會少量攜帶須經檢疫的蔬果等植物入境卻未依規定申報,考量這些多為自用,因此依植物防疫檢疫法第二十五條之二第二項,對違規情節輕微情況,擬定減輕處罰標準。
翁壹姿舉例,若旅客在返國時攜帶水果,但未依規定申請檢疫,依植物防疫檢疫法可處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若為不到一公斤的少量,減免處罰標準上路後,只罰最低罰鍰的三分之一,即一千元。
不過,若三年內曾違規輸入或攜帶檢疫物未申請檢疫;輸入植物檢疫物屬活昆蟲、活植物苗等不得輸入物品;或受處分人非自然人,則不在罰則減輕範圍。減免處罰標準也僅針對植物,肉品不在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