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湯朝村∕嘉義報導
嘉義市湖子內「湖美夜市」日前遭市府通知停業,但十六日週五晚間兩百多個攤商照常開張,人潮爆滿,市府建設處表示,十六日已與業者會商,再次說明「夜市」不符合湖子內休閒專區土地分區使用規定,十七日已依法開罰單。
針對外界質疑業者無視停業行政處分,挑戰公權力,嘉義市政府表示,依《都計法》第七十九條違規使用土地,得處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
嘉市府表示,市府也輔導業者調整經營方式,此外,因人潮群聚,有交通、消防等公共安全考量,日前與業者開會後已口頭及發函通知立即停業,請業者另覓合適用地。
攤商大多繳付租金仍在觀望,何時停業引發關切,也引發網友論戰,有網友說,夜市經營者與市府對幹,視法律於無物;有網友認為停業打擊嘉義市繁榮。
有的攤商昨晚到場營業,才知道夜市被市府勒令停業,以後不能再做了,因租金已繳,只好能做一天算一天;有攤商說,已一次繳付年租金,夜市場主還未找他們開會,攤商弱勢,到處擺攤,多做一天賺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