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為減少聚氯乙烯(PVC)對環境及健康危害風險,花蓮縣環保局四日動員全數相關稽查人員針對轄內花蓮市重慶市場及吉安鄉黃昏市場進行稽查,共計抽查四十攤一百六十六件商品,其中有三件商品違規使用PVC材質容器,現場已輔導業者限期改善,並持續追蹤改善情形。
環保署公告自今年七月一日起實施「限制含聚氯乙烯之平板包材、公告應回收容器及非平板類免洗餐具填裝食品等商品之製造、輸入及販賣」。花蓮縣環保局也針對其他傳統市場、東大門夜市攤商、百貨公司、購物中心、量販店業、超級市場業、連鎖便利商店等加強稽查,如發現違法未改善,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新台幣六萬至三十萬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市面上許多食品過去常用PVC材質做為緩衝、及裝填物的塑膠襯墊、泡殼,為了提高耐熱、耐光性,PVC製品會添加安定劑,其中含有鉛、鎘、鋅等重金屬;此外,PVC不抗油溶,若以此類容器裝填含油食物、食材,塑化劑可能滲入食物,帶來致癌風險。未來將會持續派員加強查核輔導工作,也籲請各列管業者配合查核作業,若自身產品仍使用PVC包材,請使用其他替代材質。也呼籲民眾購買商品時,可自備環保餐具及環保袋,落實永續消費顧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