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母殺嬰案!屏檢採科技設備監控替代羈押、縣府將提供柯女住所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市發生的生母殺嬰案,警方現場採證。(記者毛莉翻攝)

屏東市生母殺嬰案,屏東檢方首度以科技設備監控代替羈押;縣府社會處指出,因檢方沒採取羈押,基於人道協助,將提供柯女暫時住所。

這件屏東地檢署首宗對涉犯殺人罪嫌重大的嫌犯採科技設備監控替代羈押的案件!五日清晨六時許,在屏東市廣東路某大樓旁巷內,有一名女嬰被發現全身赤裸躺在路邊,警消人員到場將女嬰送屏基急救,上午八時宣告不治。

屏基表示,女嬰的臍帶尚在,研判應該剛出生不久,而她有肝臟破裂、頭部血腫、大腿淤青等傷勢。

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女嬰是被一名三十三歲柯姓女子從三樓丟下,而行兇女子竟是女嬰的柯姓生母;她供稱自己將嬰兒丟下樓的那一剎那,就後悔大哭了,一心盼著女嬰能被救回來。

據了解,獨居單身的柯女在租屋處浴室內獨自生下女嬰後,擔心自己無力負擔,想到女嬰之後可能會跟著她一起受苦,便一時衝動將女嬰丟下樓。

屏東地檢署表示,涉嫌殺害女嬰的柯女,雖有羈押的原因,但在必要性及證據保全上,經檢察官確認比例原則後,決定對產後身體虛弱的柯女,首度採取以科技設備監控取代羈押。

屏檢指出,柯女已被檢察官限制住居,一旦柯女離開檢方指定的限居住所範圍或破壞電子腳環,檢方監控人員就會收到回傳的訊息,且檢察官將向法院聲請羈押柯女;死亡的女嬰,檢方已會同法醫完成解剖,將進一步確認死因。

屏東生母殺嬰案,屏檢首度採電子腳環監控替代羈押,一旦柯女離開指定的限居住所範圍或破壞電子腳環,將向法院聲押。(記者毛莉翻攝)

縣府社會處說,縣府獲報的第一時間有派社工到醫院,但社工到院時,女嬰已過世,縣府將協助喪葬事宜;至於,母親部分,因檢方沒有採取羈押,目前柯女沒有住處,基於人道協助,縣府將會提供柯女暫時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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