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劉春生∕雲林報導
以張姓男子為首的竊盜電纜線集團橫行南部縣市,竊取約五公噸電纜,不法所得逾百萬元,雲林地檢偵結,以竊取電纜線影響民生及公共安全,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雲林地檢署指出,台電去年底起發現雲林縣多處電纜線遭人持利刃竊取。斗六警分局和雲林縣刑大獲報成立專案小組,報請雲林地檢署指揮偵辦。
專案小組調閱路口監視器影像畫面,發現張姓、林姓、鄭姓男子等人涉有重嫌,且駕駛懸掛偽造車牌的自小客車行竊,並將竊得電纜線以每公斤一百八十到二百四十元不等金額銷售給台南市林姓和沈姓資源回收商。
檢方掌握張男等人身分後,陸續緝獲張男等五人到案,扣得作案用油壓剪、大鐵鎚、剝皮機、美工刀、犯案車輛、偽造車牌、現金六十餘萬元及電纜線等贓物。檢方訊後以張、鄭有反覆實施之虞向雲林地院聲押獲准,林男子另案送執行;林、沈兩名資源回收商無保請回。
檢警調查,發現張男等人從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五月,陸續在雲林、南投縣、台南等縣市工業區、重劃區行竊,甚至一夜竊取一千二百公斤電纜線,總計半年內竊得約五公噸電纜線,犯罪所得約一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