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杜蘇芮陸上颱風警報已發布,屏東林區管理處呼籲,為民眾自身安全,自即日起不得撿拾漂流木,並待地方政府重新公告後,才開放撿拾,以免觸法。
農委會於109年修訂漂流木自由撿拾規定,「自指定日至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發布下次陸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發布」前,皆可自由撿拾與開放一定規格以下的貴重木撿拾,漂流木不論是否為貴重木,只要未經裁切,單支規格符合末徑小於20公分且長度2公尺以下,或單支重量在50公斤以下,無政府註記或烙印標記者,在開放撿拾後,民眾均可自由徒手撿拾。

屏東林管處表示,民眾撿拾漂流木後,若可能再行加工轉售,或因撿拾量體龐大需動用車輛進行載運時,拾得人應攜帶身分證件到臨時林產物檢查站或洽當地林區管理處工作站辦理登記。
林管處說,貴重木採逐支登記,非貴重木採整批重量登記,以領取官方登記文件,取得漂流木合法產權證明;若民眾撿拾漂流木僅作為自行使用之薪材或蒐藏品,則可直接攜回,無須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