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疫情期間,進口藥用酒精原料貨品關稅稅率,從法定的百分之二十降為百分之十;隨疫情降級,財政部二十一日宣布,這一降稅措施八月二十六日屆滿後,將不再繼續實施。
根據財政部關務署統計,機動調降藥用酒精原料關稅,自二0二0年二月二十七日起實施,截至今年七月三十一日止,進口數量為五千零九十六萬公升,減稅利益為一點三四億元。
隨國內新冠疫情趨緩,防疫物資需求減少,關務署表示,機動調降藥用酒精原料關稅稅率實施期間至今年八月二十六日,屆滿後,不再繼續施行機動降稅措施,並自期滿的隔天、即八月二十七日起,恢復法定稅率百分之二十。
關務署說明,經徵詢相關主管機關意見,考量今年五月起新冠病毒調整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編;同時,截至六月止,藥用酒精原料進口數量及藥用酒精產品生產銷售數量,均降至疫情前供需數量,因此機動降稅措施期滿後,將不再繼續實施。
關務署進一步提醒,藥用酒精原料關稅稅率自今年八月二十七日起,恢復法定稅率,有關個案稅率的認定,依關稅法施行細則規定,進口貨物以其運輸工具進口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