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衛生局副局長鍾明霞涉浮報活動經費 依貪污罪嫌起訴

記者鄭錦晴/台東報導

台東衛生局副局長鍾明霞涉嫌以小金庫搞個人公關,被檢方依貪污罪嫌起訴。(記者鄭錦晴攝)

台東縣府衛生局副局長鍾明霞涉嫌在擔任衛生局醫政科長時,將辦活動、餐會剩餘經費,寄存餐廳供個人招待長官、親友;並指示下屬購買禮券供個人不明目的使用,經台東地檢署偵查終結,依貪污等罪嫌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鍾明霞涉嫌在擔任台東縣衛生局醫政科長時,浮報四起活動費,和一起購買禮券私用案。浮報活動費部分,是從民國一0八年起在台東知名飯店舉辦相關活動及餐敘,涉嫌將活動剩餘經費寄存在餐廳,四起總計一萬六六八八元;事後用在招待衛福部長官私人旅遊、退休同事,甚至還有其護專同學及縣長就職二周年餐敘,完全與衛生局業務無關。

有關禮券部分,鍾明霞指示同事以文書費用購買禮券,卻將二萬八九五0元禮券放在家裡作為個人不明目的、活動使用。
台東地檢署認為,鍾明霞將浮報的經費納為公務宴飲、個人敘舊、打好關係等多重用途,其任公務員多年應知道凡公務餐敘預報支者均須經簽核程序,但都沒有簽核。鍾明霞去年升任衛生局副局長。

台東地檢署將四起浮報經費案和購買彩券案分別依貪污治罪條例和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提起公訴,且要求法院,被告前後五次犯行,犯意各別,行為互殊,請分別論併罰。至於浮報加班費及買咖啡機案,罪證不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