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一0四年間震驚社會的中橫公路「雙桶屍案」,現年七十一歲的男子楊鴻儒,八年前將男子陳彰客、賴光雄活活「倒頭栽」塞入鐵桶,棄屍中橫公路旁山谷,台中地院一審、台中高分院二審、更一審都認定他具反社會人格、道德薄弱、矯正可能性偏低、手段兇殘,判處二個死刑,合併應執行死刑;最高法院認為楊已七十一歲,無期徒刑假釋門檻為二十五年,他即使假釋也已高齡九十歲,再犯可能性仍須調查釐清,發回台中高分院進入更二審。
最高法院指出,楊已七十一歲,若判無期徒刑,即使收押七年多可抵刑期,達假釋聲請門檻時也已近九十歲,是否有再犯可能,須再行調查;此外,更一審只告知楊殺人罪名,未告知遺棄屍體罪,未讓楊充分行使防禦權;且楊聲請傳喚一名重要證人,但更一審傳喚該證人二次皆未到庭後,未拘提證人到庭,證人調查未詳盡。

一審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指出,楊鴻儒與陳姓男子結識多年,覬覦陳男的同居女友財產狀況優渥,便決定展開追求,楊鴻儒認為陳男造成阻礙,竟萌生殺意。陳男吃下他事先摻入鎮靜安眠藥劑的飲食而陷入昏睡,將陳男以頭下腳上方式塞入鐵桶內,並開車前往花蓮縣秀林鄉台八線公路,將裝有陳男的鐵桶推落公路下方山谷,陳男最後窒息死亡。
另外,楊鴻儒與賴姓友人因麻將賭博而熟識,賴男懷疑遭楊鴻儒設局詐賭,多次向友人透露欲向警方檢舉。楊鴻儒假意與賴男協商賭資糾紛,邀賴男於一0四年七月十二日前往台東旅遊,途中將事先摻入鎮靜安眠藥劑的飲食讓賴男吃下,以相同手法將失去意識的賴男,以頭下腳上方式塞入鐵桶內窒息死亡,一審、二審皆認為楊鴻儒犯下最重大之罪行,嘉義長庚紀念醫院鑑定顯示,楊鴻儒具反社會型人格,難以承認自身錯誤缺失,有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皆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