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張翔/高雄報導
高雄有民眾於社群網站貼文,機車騎士直接騎上了高雄輕軌,捷運警察發現後隨即主動調查,鼓山分局處理一件自摔案,發現洪男與輕軌違規案男子特徵相符,隨即前往大寮區住處開罰。
27日晚間20時許,有名機車騎士竟將機車直接騎上了高雄輕軌軌道,並有民眾於社群網站貼文,捷運警察發現後,隨即主動與高捷公司聯繫,除調閱相關監視畫面來追查涉嫌男子行蹤,並派員加強巡邏,防範再有類似情形發生之外。高捷公司也派員檢視「駁二大義站」(C13)至「光榮碼頭站」(C10)區間軌道區狀況,如草皮、軌道或設備有無遭毀損。
28日凌晨0時許,鼓山分局員警獲報處理一件自摔案件,該自摔之洪姓男子(34歲、有多次公共危險前科) 旁並停放一部未懸掛車牌之機車,事後員警覺得可疑,遂與捷運警察隊聯繫,並在捷警的比對下,洪姓男子特徵與輕軌違規涉案之男子特徵相符。
捷運警察隊於28日晚間17時30分許前往洪姓男子位於本市大寮區住處,經先行調閱洪男住處大樓周邊監視器,確認洪男所騎乘之機車係為未懸掛車牌之同型機車,與涉案之交通工具相符,隨即上樓並找到洪姓男子。
洪男坦承涉嫌本案不諱,並表示係因心情不好,於是騎著機車於市區閒逛,行經「駁二藝術特區」時,便將機車騎進輕軌軌道區,一路沿著軌道到了「真愛碼頭站」後,右轉由人行腳踏車步道過愛河橋,進入高雄流行音樂中心遊蕩。
洪男之行為 已違反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3款規定(非大眾捷運系統之車輛或人員,進入大眾捷運系統之路線、橋樑、隧道、涵管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當場由員警開立舉發通知單移請市府交通局予以裁罰,依違反「大眾捷運法」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75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