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有關內政部營建署擬規劃交叉路口二十五公尺範圍內的植栽限高五十公分,恐讓各地林蔭大道走入歷史。營建署三十日澄清表示,為防範交通事故,因此研議「矮籬類型」灌木限高五十公分,並非要砍樹。
營建署指出,相關報導與事實不符,因為目前正進行修正的「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修正草案,是討論沒有明顯主幹及屬於叢生狀態的灌木管理方式,並非規定交叉路口不能種植喬木。
營建署表示,喬木、灌木、草花都會用於道路植栽,而目前使用在道路植栽上的灌木都是矮籬類型,像是七里香、杜鵑、金露花一類,用於製造出綠籬帶,並非高大的黑板樹、樟樹這類喬木。
營建署說明,這次研議修正規範主因,是矮籬類的灌木若是生長過高,恐會與行車視線重疊,容易發生意外,過去常發生駕駛覺得是路人或是矮小的幼童突然衝出,但路人其實早等在路口許久,因此研議明確規範,同時提醒地方政府修剪時,加強巡視生長狀態,非如媒體所述要砍高大樹木。
營建署並表示,交叉路口「灌木、草花」若高度過高,將會影響駕駛人行駛中的視線,不易發現有等待要過馬路的民眾、機車或自行車,而造成道路意外事故的發生,因此今年已陸續邀集交通部、縣市政府及專家學者研商「如何提升路口行人可視性」、「保持交叉路口良好視距」等議題。
營建署指出,此規範修正尚在研議中,主要是希望能就交叉路口停止線二十五公尺範圍內,其所種植的灌木、花草的高度應低於五十公分,避免造成駕駛人的視線阻擋及不必要的事故發生,而且透過有系統及規劃的植栽配置與合宜管理,可以同時兼顧道路環境景觀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