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第四警分局春社派出所長邱量虔,七月一日上午開車在轄區內變換車道沒有打方向燈,被民眾持行車記錄器畫面檢舉,該所的員警開罰單舉發所長,邱量虔二日收到罰單才知此事,自嘲自己違規,被「自己轄區自己所同仁開單」,他還強調,自己要繳罰鍰,這個月得吃吐司度日,「不要以為交通違規白單、紅單還有空間!請不要再拿違規單子為難你的警察朋友!」
邱量虔違規地點是四分局春社所轄區的永春路接近筏子東一街,違規項目是「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處罰鍰一千二百元並記點一次,填單人是春社所的員警,該罰單附上的照片,顯示邱量虔確實駕駛黑色休旅車,變換車道時沒有打方向燈。
邱量虔則表示,「我違規!變換車道忘了打燈!」轄區員警同仁開罰單給他,但此事也驗證,不要以為交通違規白單(逕行告發)、紅單還有空間,也「請不要再拿違規單子為難你的警察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