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產籲給公教人員長照假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台灣已邁入高齡社會。全國教育產業總會工會六日指出,公教人員保險法第三十五條有「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設計,最長可領六個月的六成薪資,如果是長輩的長期照顧需求,公教人員雖能請留職停薪的「侍親假」,但沒有津貼。呼籲政府應考慮比照「育嬰假」,給予有薪的「長照假」或給津貼,畢竟老人和嬰兒一樣,都須要尿布和奶粉。

全教產表示,現在公教人員有照顧長輩需求時,往往須請事假或家庭照顧假,每學年最多七天(事假、家庭照顧假合併計算),超過就要扣除薪給,無法達到長照的需求。

全教產呼籲,政府照顧嬰兒,也應照顧老人,應比照「育嬰假」將「長照假」入法,如果無法成為有薪假,也應比照育嬰給予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