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五十一歲張姓男子在遊艇界有「遊艇大亨」稱號,他因涉犯性侵案遭檢方裁示要按時向住居所轄區士林警分局報到,他卻自去年畏罪潛逃,士林警經追查跟監埋伏,在五日展開圍捕,期間張嫌還要拿藏放在腰間槍枝反擊,幸經員警快速反應將他擒抱住,才未引發槍戰並將他逮捕,警另於其藏匿處所再起獲散裝改造掌心雷手槍、子彈、藍波刀、登山刀、瑞士刀、電擊器、防彈背心、迷彩偽裝服及逃生用繩索等證物。

士林分局十一日召開破案記者會,偵查隊長曾逸群表示,在遊艇界人稱「遊艇大亨」的張姓犯嫌因涉性侵案,遭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命令自一0七年六月起至一一四年六月止,應至住居所轄區派出所登記報到,但他卻自一一一年六月十六日因性侵案遭重判九年後,畏罪潛逃並未按時至士林分局報到。
後續張嫌再因涉強制性交、毒品及侵占等案遭多處司法機關發布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