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罵金溥聰 王男有罪拘役40天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王姓男子去年在網路新聞的下方留言,以「金狗男寵」等文字辱罵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遭控妨害名譽。一審台北地院審酌兩造未達成和解,依誹謗罪將他判處拘役四十天、得易科罰金,台灣高等法院認同原判,二十七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民國九十九年間環保署研擬「環境衛生及美質促進法」,擬對騎車行進間抽菸、邊走路邊抽菸而未自備菸蒂盒者,處以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罰鍰,傳言被金溥聰致電時任環保署長阻擋。
 王男不滿,以「殺光燒金鬼奴和狗煙奴」帳號留言,指「煙奴不要怕,快找金溥聰金狗男寵,金狗一個電話撤環保署開騎走禁菸法案」等。
 金溥聰獲知後對王男提告。檢方偵辦時,金表示,只要王男公開道歉並寫悔過書即撤告,但王男不道歉,被檢方起訴。
 北院指出,王男辱稱「金狗男寵」等已足以貶損金的名譽,審酌他因一時氣憤,但犯後否認犯行、態度惡劣,判處拘役四十天、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