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針對知名網紅館長日前於直播間提到,去年11月間「台版柬埔寨案」遭查緝曾參與拘禁人頭戶詐騙集團之潘姓被告,經法院裁定7萬元交保後,卻未到庭而遭發布通緝,質疑警方打詐不積極,對此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特別發布聲明。

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表示,該名潘姓被告並非集團主要核心犯嫌,法院依程序裁定交保,警方並無權干涉,如今潘員棄保逃亡刑事警察大隊將依法院發布通緝事由,積極緝捕被通緝人歸案,決不容不法份子挑釁公權力。另查該集團主嫌「藍道」杜姓被告及「S姐」傅姓被告等人經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起訴後,仍由法院裁定持續羈押中,目前由法院進行審理階段。
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表示,未來仍持續查緝、打擊詐騙集團外,亦持續走入民眾實施宣導,除了透過異業的結盟、聯防斬斷詐騙集團金流,也加強友善通報網,為將識詐的觀念深入民眾也結合資源回收車加強播放,新北警更籍由里長作為種子教官將識詐的觀念散播各角落,提升民眾識詐意識,避免淪為詐欺共犯或成為拘禁案之被害人,保障人民安全。

新北警方同時呼籲,為懲凶罰惡,行政院於112年5月4日通過「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 1.5 版」,精進「識詐、堵詐、阻詐、懲詐」4大面向,除透過跨部會合作共同打擊詐欺外,另運用公私協力推動各項防詐作為,達到「減少接觸、減少誤信、減少損害」3減目標,以全面降低詐騙受害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