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一一一年十月間南市各區連傳多起娃娃機店竊案,警方清查發現竊嫌為一對男女搭檔犯案,十日間接連犯下十一案,不法所得達十萬元,台南地院歷經多次審理,分別判處陳男拘役應執行一二0日,有期徒刑五月;吳女拘役一二0日,可易科罰金。
一一一年,陳姓男子與吳姓女友均剛滿十八歲,陳男國中肄業後從事水電工,大學學歷的女友吳女無業、家境貧寒,兩人分別患有過動與智能障礙等。
審酌陳、吳兩人犯案時均未滿廿歲,連續犯下多案但竊得財物不多,所攜帶之砂輪機僅針對無法打開鎖頭之兌幣機使用,犯後態度坦承等,情堪憐恕酌情減刑。針對陳男部分,應執行拘役一二0日,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五月,可易科罰金,吳女拘役部分判處應執行一二0日,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