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第二批退稅將於十月三十一日撥入帳戶

記者楊耀華/基隆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基隆分局表示,一一一年度綜合所得稅第二批退稅將於十月三十一日撥入受退稅人指定的金融機構帳戶,未指定帳戶者,國稅局亦將於同日寄發退稅憑單。今年只要是以人工、二維條碼或於五月十一日以後及五月十日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的稅額試算紙本回復確認之退稅申報案件,都將在十月底收到退稅款。

基隆分局進一步說明,此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間自今年十月三十一日起至十二月二十九日止,民眾於接獲退稅憑單,請儘速持退稅憑單至指定之金融機構辦理提兌,退稅金額未達五千元者,可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退稅憑單至憑單上指定付款銀行兌領現金,其餘則須至金融機構或郵局以票據交換方式領取退稅款。

基隆分局特別呼籲,請納稅義務人於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多加利用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於金融機構或郵局開立之存款帳戶直撥退稅,除在退稅當日退稅款立即撥入外,不必擔心退稅憑單遺失、汙損或過期需申請補發或展延,並免前往金融機構提兌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