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縣長周春米一日在縣議會對明揚科技爆炸案進行專案報告強調,「企業應負起誠實責任」,希望中央修法促使未來的申報、管理更加完善。
發生於九月二十二日的明揚爆炸案,共釀成包含四名警消在內的十人死亡、一百一十人受傷,而屏東縣消防局長許美雪也因該事件下台。
縣府社會救助金專戶設立「0922火災爆炸災害」專案受理各界愛心,捐款累計一億六千一百六十七萬餘元,並已召開第一次臨時會,決議專案捐款原則,全數用於罹難者之遺屬、傷者及其家屬身上。
周春米表示,這起慘痛事件奪走年輕消防弟兄生命,令人無比沉痛!縣府已向中央爭取經費增購精進消防車輛裝備器材,並追加一千兩百四十萬元購置消防衣帽、鞋等,維護消防弟兄執勤安全。
周春米指出,明揚公司的廠房領有經濟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屏東分處的「C-1類」廠房使用執照,屬中度危險工作場所。消防局依法三年檢查一次消防安全設備,然事件發生後,才發現明揚公司違法儲存危險物品三千公斤,超過管制規定的三十倍以上;縣府已分別依違反三項消防法規定,且均依最高罰鍰累計共開罰二百四十萬元。
周春米同時建請中央強化修法,調高罰鍰額度,並要求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檢討現行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危險物品場申報頻率應由每半年一次提至每季一次,確切落實安全工作場域應有的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