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三日指出,中嘉數位董事長郭冠群涉嫌左手換右手,透過紙上公司「振瀚資本」經營「中嘉數位」,每年賺一點五億元管理費,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嚴格處置三立入股中嘉案,並追討宏泰公益信託所欠下的款項。
邱顯智三日於立法院舉辦「NCC碰到千億財團就轉彎?三立、宏泰裝沒事笑呵呵」記者會。他指出,繼九月八日首度揭露中嘉上層將近四成的股權,在二0一八年十二月取得交易許可後的一年之內,已經轉手他人,至今事是第五十七天,再陸續揭中嘉違法事實。
邱顯智說明,第一是反媒體壟斷部分,三立以法人股東身分,鏡電視股東以法人股東身分入股中嘉,違背當時許可交易的附負擔條款;第二是交易案利害關係人,也就是持股中嘉最大股東,持有五十%股份的宏泰公益信託,即將跳票,違背五年十五億的捐款承諾。
他批評,在過程中發現當NCC遇到三立這樣的綠色媒體巨獸,遇到資產上千億的宏泰集團,面對他們目無法記的囂張行徑,NCC選擇消極以對,裝做沒看見,作為獨立機關的尊嚴蕩然無存。
至始至終從籌組股東團隊出資購買中嘉,設計複雜的多層持股結構,到交易完成後讓三立、萬海違法入股中嘉,這所有的一切,都是由中嘉數位的董事長郭冠群操盤。不論是中嘉,還是中嘉的上曾泓順投資、泓勝投資、泓策創投,通通都是郭冠群為了財務規劃開設的紙上公司。
最為關鍵的是,「泓策創投」與「振瀚資本」簽約,委託「振瀚資本」經營管理中嘉,每年「泓策創投」還要從中嘉的股利中,拿出一點五億元支付給「振瀚資本」。
邱顯智說,「振瀚資本」的負責人是郭冠群,振瀚資本的法人股東「吉一投資有限公司」,負責人是郭冠群的配偶王美文。也就是說,「泓策創投」委託「振瀚資本」經營管理中嘉,等於是左手換右手,自己委託給自己,來經營管理中嘉,透過紙上公司「振瀚資本」,每年賺進一點五億元的管理費。
即便不深究委託經營管理架構怪異之處,至少有一點是可以確定的:三立違背交易案附款入股中嘉,一路操盤的就是郭冠群、王美文,以及受託經營管理中嘉的「振瀚資本」,NCC應追究責任,給予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