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高雄市去年十一月底完成執行全國第一件發放高額檢舉獎金案例,統計檢舉獎金二一六萬元。
環保局表示,一0五年四月接獲民眾通報,查獲○○實業有限公司連續二天違反放流水標準及繞流排放等行為,分別裁處新台幣二四三萬元及二九七萬元,計五四0萬元罰鍰;該公司自當年六月起採分期繳納,考量檢舉人身份具備吹哨者條件,審查小組決議通過將原獎勵金發放比率提高至三倍,總計核發相關檢舉人獎金共計二一六萬元,成為我國第一件成功發放巨額水汙染檢舉獎金的案例,給予獎金去年十一月全數發放完畢。
環保局表示,倘若民眾檢舉業者違反水汙法相關行為,查證屬實並裁罰達新台幣十萬元以上者,經業者完成繳納罰款後,將提撥實收罰鍰金額的一至二成作為檢舉獎勵金,「若檢舉者為工廠現職或離職員工,可依前項核定比率之三倍為上限核發」,最高比例可達百分之六十。
環保局說,對於水體汙染行為,民眾可透過書面、電話、口頭、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檢舉,最好檢附精確的汙染時間、地點等證據,經裁罰成立並完成繳交罰款後,檢舉人就能領取獎金,並呼籲業者不得從事偷排或繞流排放等非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