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勞動部協助中高齡勞工就業,提供多項獎勵金,包含雇主繼續僱用屆齡六十五歲在職勞工或中高齡失業勞工,可領僱用獎助,勞工若是投入缺工行業也可以領就業獎勵。
根據勞動部統計數據顯示,去年台灣四十五至四十歲的勞參率為百分之八十五點一,若與主要國家比較,低於日本及新加坡 (百分之八十九點一),高於美國(百分之八十二點六)、南韓(百分之八十點三),但五十歲以上各年齡組的勞參率卻都低於前述各國,且差距隨年齡增長而擴大,其中六十五歲以上勞參率,台灣僅有百分之九點六,遠低於美、日、星、韓的百分之十九至百分之三十七。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指出,為鼓勵企業提供更多工作機會給四十五歲以上的中高齡失業勞工,有提供雇主多項僱用獎助,其中雇主只要僱用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失業期間連續達三十日以上的中高齡者,每僱用一名,每月分別發給雇主僱用獎助,若僱用中高齡勞工為一點三萬元,若僱用高齡勞工則為一點五萬元,最長十二個月。
此外,勞動部也鼓勵雇主繼續僱用原事業單位內屆齡六十五歲的在職勞工,只要雇主繼續僱用期間滿六個月,從僱用第一個月起,會依人數每人每月補助雇主一點三萬元,且一次發給六個月的繼續僱用補助,第七個月起每月補助提高至一點五萬元,按季核發補助十二個月,前後共可補助十八個月。
除了僱用獎助外,為鼓勵中高齡勞工就業,發展署強調,四十五歲以上的失業勞工只要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至旅宿業、餐飲業與航空站地勤業三大疫後缺工產業的專案職缺就業,除了領薪水,還可以領專案缺工就業獎勵,每人每月一萬元,特定地區還會每月加碼三千元,最長將發給十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