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藥署11日公布食用禽畜水產品抽檢結果,經抽查470件市售用禽畜水產品,只有1件烏骨雞檢出動物用藥殘留超標,總合格率達99.8 %。
食藥署表示,為維護消費者食用禽畜水產品安全,於去年9到10月聯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食用禽畜水產品之進口商、批發市場、盤商、傳統市場、餐廳及各大賣場與超市等場所,抽樣檢驗動物用藥及農藥殘留是否符合標準。
食藥署指出,經抽驗禽畜水產品動物用藥殘留總計470件,其中1件檢出動物用藥殘留與規定不符,總合格率99.8 %;禽畜產品農藥殘留總計檢驗98件,均與規定相符。不合格者為屏東宋王金好畜牧場生產之烏骨雞,其抗生素Trimethoprim殘留量達0.44ppm,超過容許值0.05ppm甚高。
食藥署表示,檢出不合格產品由屏東縣政府衛生局要求業者立即下架、回收,不得販售,並依法處辦。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對於販售之禽畜水產品,應保留進貨之證明文件,例如發票、收據或憑證5年,以利追溯來源。另建議消費者應避免購買來源不明的禽畜水產品,優先選擇具有CAS、產銷履歷標章、生產追溯QR code或信譽良好之商家,以保障消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