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耀華/基隆報導
為保障歷史建築坐落土地所有人的財產權益,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九條已於去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公布修正,修正重點除公有古蹟、考古遺址、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其所定著之土地納入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之範圍外,並將私有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由原本得在百分之五十範圍內減徵房屋稅及地價稅,擴大修正為全數百分之百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
基隆市稅務局長歐秋霞表示,文化資產保存法除了第四十一條增訂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所定著的土地得為容積移轉外,第九十九條並修訂免徵房屋稅與地價稅。為了維護民眾權益,有關修法後之私有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等減免房屋稅及地價稅部分,稅務局將與文化局跨機關合作,透過該局所提供資料,採主動辦理房屋稅與地價稅之免徵,免除民眾申請舟車勞頓,同時減輕民眾荷包負擔。
歐秋霞說明,統計截至目前基隆市符合歷史建築等減免計有房屋稅五件、減免房屋稅額六十萬八千七百三十六元;地價稅計二十三筆土地、減免地價稅額五十二萬二千八百九十四元,核准免稅公文稅務局將寄送通知所有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