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張翔/高雄報導
高雄市前鎮區發生民眾投票時攜帶手機違規拍攝選票,選務人員發現及時制止,另一民眾因蓋押錯誤而將選票撕毀,二人移送高雄市選委會裁罰。
高雄市警察局前鎮分局表示,今(13)日上午8時15分許在前鎮區前鎮高中投開票所,發生才姓男子(37歲)在投票過程中,以隨身攜帶之手機拍攝其蓋押之選票內容,遭主任管理員在旁發現即上前制止並通知警衛人員進場協助。
經了解,才男尚未傳送照片即遭發現制止,經渠同意警方檢視手機亦未發現傳送選票內容等訊息,警詢後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61條、第93條之1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5條、第106條移請高雄市選委會裁罰。
另案於上午9時30分許在前鎮區前鎮高中投開票所,方姓婦人(80歲) 在投票過程中因蓋押錯誤,於領取蓋押後將選票撕毀,遭主任管理員發現並通知警衛人員進場協助,全案於警詢後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96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0條移請選委會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