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瑞惠/南投報導
為防範中國大陸香菇自走私入境混充國產香菇在市面販售,影響消費者食安及菇農權益,農糧署於日前邀集臺中市政府啟動聯合稽查行動,針對臺中市公有建國市場香菇賣場販售散裝與包裝香菇進行查核,計查核七家、抽查七件,其中一件未標示產地、一件標示不符已當場請其改正並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對未依規定標示香菇原產地及標示不實產品進行裁罰,二件疑似中國大陸香菇樣本送農業部「雜糧特作蔬菜協助鑑定小組」鑑定。
農糧署指出,香菇係國人日常生活經常使用之食材,臺灣加入WTO後,開放香菇進口,每年從日本、韓國、越南等地進口,政府以關稅配額方式保護國產香菇,並依據財政部公告「管制物品管制品項及管制方式」之規定,禁止中國大陸香菇進口,農業部於民國九十年即成立「雜糧蔬菜特作」鑑定小組,協助相關查緝單位鑑定農產品原產地,並蒐集各國產地樣品及相關資料,建立完整之樣品資料庫,提供海關等查緝機關作為判別原產地的參考,有效防堵中國大陸香菇混充進口。
農糧署強調,臺灣乾香菇菇傘表面均呈褐色至深褐色皺縮狀、菌褶色淺黃、菇柄稍長約一公分以上、有清香味;中國大陸乾香菇菇傘表面呈深裂紋花菇、菇傘表面略呈光滑、菌褶色澤較深呈黃褐色至淺褐色、菇腳均有修剪、菇體香氣淡或有異味,國產香菇衛生安全有保障,春節來臨、親友團聚時,可多選購產銷履歷有機標章及臺灣香菇標章的國產香菇產品,以實際行動支持臺灣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