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通緝男組「詐房團」 6處房產遭騙走

翁男(前) 因案遭通緝十餘年,三年前組「詐房團」詐得親友六處房產,警循線逮五嫌送法辦。(記者孫曜樟攝)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翁姓男子因涉犯詐欺、偽造有價證券等案遭多個地檢署發布通緝,並已逃亡十餘年,在逃亡期他還組成「詐房團」,鎖定有房地產的親友,以假中獎的免費高檔餐券誆騙,後續再製造假本票,透過同夥在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假扮債權人和房產持有人,以「過戶抵債」的方式,騙取親友名下的房產,翁嫌以此手法在三年內詐得六處房產,並將其中兩屋拿去借貸千萬元現金,揮霍一空,北市刑大循線逮五人送辦。

警方調查,四十三歲翁姓主嫌畢業於知名大學,具有財經背景,但也有包括詐欺、偽造有價證券、營利姦淫猥褻等罪等多項前科,遭到台北、新北等多個地檢署通緝超過十年。為了逃避警方追捕,他平日以打工維生,不敢騎車或開車,只能用腳踏車或步行。然而,他又好賭成癮,將騙來的錢財幾乎都花在賭博上。

翁嫌在逃亡期間還與四名同夥組成詐房團,推出假中獎的免費餐券、旅遊補助券等物,鎖定名下有房產的親友進行詐騙,他會先製造假的本票,名同夥分別扮演債權人和房產持有人的代理人,在區公所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申請,聲稱要用房產來抵債。

警方查扣翁嫌詐騙得來的房產證明文件等證物。(記者孫曜樟攝)

在調解過程中,他們會利用被害人不在場的機會,將被害人的房產過戶給自己或其他人頭。當拿到調解核定書後,他們就會立即到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手續,被害人直到收到主管機關的通知書時,才發現自己的房產已被轉移。

翁嫌以此手法,在三年間先後於桃園八德、新北市中和、北市大安羅斯福路等地詐得六處房產。其中二處房產還支付了贈與稅後,再將其轉抵押給地下錢莊犯得上千萬元,揮霍一空。

台北市刑大接獲被害人報案後,由偵二隊進行偵辦,專案小組經長期跟監和蒐集證據後,日前一舉逮捕了翁男和其他四名同夥,並查扣偽造的本票和扣押了犯嫌名下的不動產。警訊後將翁男等五人已依加重詐欺等罪嫌被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