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不滿政府訂定溫室氣體減量目標過於消極、未與公民討論,環保團體「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三十日率農漁民及原住民部落族人赴司法院遞交憲法訴訟聲請書,提出國內首次氣候釋憲。
對此,環境部長薛富盛表示,設定的目標要務實達得到,也希望民眾及產業繼續努力,超過目前二十三%至二十五%的目標;目前已經在召開會議,擬訂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會按進度進行。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表示,「氣候變遷因應法」立法時,未納入人民司法救濟權,而國發會於二0二二年提出二0三0年溫室氣體減量目標二十四%加減一個百分點過於積極,並未經過公民討論、辯論,下一代將於二0四0、二0五0年承擔更嚴重的氣候危害,並將減碳責任轉嫁給下一代,導致其生活與自由受到更大的限制。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指出,立法者沒有在氣候法中制定短、中期國家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也未提出制定時應參考的重要標準,就把制定權授予環境部,而環境部未依氣候法於今年一月一日前提出第三期(二0二六年至二0三0年)國家階段管制目標,違法且違憲,因此提出氣候憲法訴訟,希望大法官能夠受理。
關於環團提起氣候憲法訴訟一事,薛富盛在出席「環境部第四屆空品知識、行動與創意競賽」頒獎典禮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若設定一個達不到的目標是沒有意義的;衡量台灣產業現況,推動產業、能源轉型等都做了最大的努力,希望全國民眾、產業能繼續努力,超過目前二十三%至二十五%的目標。
薛富盛提到,在第二十八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28)大家認為目標一致,但要有差異性存在,每個國家、地方的產業結構、現況不同,雖都在追求淨零,但要考慮台灣產業特性及民生等各方面因素,設定的目標要務實達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