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重申:同批號未檢出瘦肉精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藥署五日指出,檢驗三件與台中市政府抽驗之台糖梅花豬肉片同一來源場、同一屠宰場、同日屠宰、分切及包裝之肉片,結果均未檢出西布特羅。

食藥署表示,西布特羅屬非人用及動物用藥,主要為提供實驗室使用。食藥署於二月四日進行三件台糖梅花豬肉片檢體檢驗,以衛福部公告檢驗方法「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乙型受體素類多重殘留分析」進行二十一項檢驗(含西布特羅),結果均未檢出。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指出,這次三件台糖檢體其中二件是由農業部函文台糖公司二月四日送驗台糖監製,還有一件是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與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同日至全聯台南北安分公司抽樣台糖梅花豬肉片。

食藥署表示,這次檢體的製造日期皆為去年十二月十一日,有效日期今年六月十日,與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檢驗梅花豬肉片均為同批,依包裝上QRcode碼顯示同來源場、同屠宰場、同天屠宰、分切及包裝。

王德原表示,地方政府收到複驗申請,食藥署非常樂於提供幫助,實務檢驗需一到二週才能完成,結果出爐將送回原送驗單位,即台中市衛生局,若雙方結果不一致,除了地方綜合研判,中央也樂於與地方協力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