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前高市議員陳致中因涉犯洗錢、偽證等罪合併執行刑一年二月,台灣高等法院六日裁准陳致中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目前在高雄第二監獄服刑,高二監則表示,若收到保護管束令,會依法二十四小時內釋放。
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被控為掩飾龍潭購地案及南港展覽館犯罪所得,判刑一年定讞,由於陳致中先前曾因偽證罪判刑定讞,檢察官聲請二罪定執行刑,台灣高等法院裁定執行一年二月,陳致中於去年五月十一日到高雄第二監獄入監執行。台灣高等法院六日裁准陳致中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針對台灣高等法院裁准陳致中假釋中付保護管束,高雄第二監獄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台灣高等法院給的保護管束令,若收到保護管束令,會依照法律規範在二十四小時內釋放,而陳致中後續需至地檢署報到,由地檢署觀護人執行保護管束。而往年為因應農曆新年特殊時節,若收到相關文件,會儘快配合辦理,讓受刑人早點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