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立法院新會期將開議,財政部規劃端出三大優先法案,其中包含優化所得稅扣繳制度,將原制度的扣繳義務人範圍由企業負責人等自然人,修正為給付所得的營利事業、機關等組織本身,之後企業若發生漏未辦扣繳疏漏,相關處罰將不會全數落在董事長身上。
財政部官員十五日指出,新會期將推出三大優先法案,一是為履行台灣、馬紹爾經濟合作協定台方關稅減讓承諾,並符合世界貿易組織相關規範及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現已擬具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報行政院。
財政部官員說明,修法內容包含原產自馬紹爾的農業及工業產品,稅則一共三千零四十三項,關稅稅率修正至免稅;其次為「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這次修正將優化扣繳制度,在現行扣繳制度下,是由營利事業負責人與機關、團體責應扣繳單位主管等自然人,擔任扣繳義務人,在給付所得時,要依規辦理扣繳及填報憑單,若未依規辦理將遭處罰。
第三是「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官員說明,將定明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負有依限將電子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存證到電子發票平台的義務;同時,增訂營業人未依限、或未據實存證電子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得按次處行為罰。
至於傳輸時限、開立電子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的範圍,官員表示,後續將對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