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市府衛生局接獲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通報,稱台中金安記食品廠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辣豬肉乾」及「香辣豬肉絲」中有使用蘇丹紅。據查「香辣豬肉乾」銷售至南市販售業者共一二0公斤,呼籲已購買民眾請勿食用。
南市府衛生局表示,台中市金安記食品廠有限公司有使用新北市保欣公司違規紅辣椒原料(有效日期至二0二六年十月十二日),並製成「香辣豬肉乾」(有效日期:二0二四年八月十日至二0二五年二月六日及「香辣豬肉絲」(有效日期:二0二四年八月九日至二0二五年二月五日)兩項產品共六七三九公斤,其中「香辣豬肉乾」銷售至南市共一二0公斤。
南市府衛生局廿四日派員查察,緊急下架產品十五公斤,同時命業者通知下游散戶盡速退回產品,提醒民眾如購買該批次產品請勿食用,可向原購買商提出退換貨,金安記食品廠有限公司也提供消費者退貨專線電話(0四─二六三五四三一八)。
南市衛生局強調,後續將持續查察問題紅辣椒粉流向,守護市民食安,食品業者倘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時,應依食安法規定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衛生主管機關。如查獲仍販售問題產品,可依食安法處三萬至三百萬元罰鍰,提醒業者勿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