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吸膠砍死房東案 凶嫌落網裁押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市仁德區砍殺七旬房東案,台南地方法院認為行凶的陳姓男子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殺人重罪,且有逃亡事實及滅證之事實,5 日裁定羈押。

仁德區一名賈姓房東於一個多月前被發現陳屍家中,頭上被砍多刀,案發十多天才被發現,檢警追查並於3月3日拘提農曆年前才出獄的陳姓男房客(58歲),初判陳男因與房東口角後吸食強力膠精神恍惚衝動殺人,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

台南地院訊問,陳男否認被害人死亡與其有關,惟檢警所列證據顯示陳男涉犯殺人重罪,犯罪嫌疑重大陳男又於案發後躲藏,顯見已有逃亡之事實,且陳男遭警查獲前亦有滅證之事實,對於被害人個人法益侵害程度甚為嚴重,且對社會秩序造成嚴重之侵害,而有羈押的必要,惟依卷內事證顯示之情節,尚無禁止接見通信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