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事件北市通報卻未開案? 衛福部補破洞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一歲男童疑遭保母虐死案件引發社會譁然,台北市社會局發文指控曾向衛福部保護司反應,但該司認為不符開案標準。對此,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指出,已修訂重大兒虐事件處理計畫,未來不論家內、家外重大兒虐,都會開會討論。

針對男童疑遭保母虐死事件,外界質疑北市社會局為何未依規定召開「重大兒虐會議」,局長姚淑文十三日則透露,去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接到通報後,因該案照顧者是「保母」,不是「親屬照顧者」或「直接同住的家屬」,立即請示衛福部保護司,對該案是否要做「重大兒虐檢討會議、討論、檢討報告」等,但是當時保護司認為不適用。

對此,張秀鴛表示, 北市社會局的確有來詢問,是否要舉行重大兒虐檢討會議。然而,根據以往「衛福部重大兒童及少年虐待事件防治小組實施計畫」規定,因重大兒虐八、九成是家內施虐,而該案施虐者是保母,屬於家外施虐,當時不在該計畫內;十三日已修正,未來不論家內、家外重大兒虐事件,都會進行檢討會議。

張秀鴛也說,不幸事件發生後的檢討,方式及層級很多,主管機關應就業務面、處理流程各環節來檢討,並不是完全要由中央來發動才能檢討。

衛福部次長李麗芬表示,在接獲兒虐案通報除了關懷,也因孩童已經死亡,檢警介入調查,因此衛福部認為「先配合調查進行為主要」當時才沒有馬上召開重大會議檢討。

她說明,若地方政府在相關情節或基於行政調查必要性,進行檢討,可自行召開重大兒虐案件檢討會議,而檢討會議的召開是不用經過中央同意的。

李麗芬說,「過去重大案件他們並沒有每個案子都來請示中央」,地方政府可依照職權進行相關案件的檢討,也就是可依照他們的職權召開檢討會議。中央在重大兒虐檢討會議的角色較是「彙整」的部分,可能是將特殊案例或擔心的部分,特別提出和各縣市討論,統一作法後再給各縣市處理、遵守。